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2018年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第5个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这也是“依宪治国”首次写入四中全会公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8年12月4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辽宁”,在营口市鲅鱼圈区万隆广场召开。在司法局及律师协会领导下,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积极参与下,我所乔远志律师领誓,鲅鱼圈区部分律师、鲅鱼圈区新的阶层人士联席会成员和万隆员工,睿川所全所成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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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月4日当天,睿川所肖棣元律师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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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人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认真落实宪法宣传活动,于12月6日在金伟社区开展了宪法进社区普法教育活动。现场进行了发放宪法宣传单,现场为百姓进行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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