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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与房屋归属的那些事儿 你都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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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与房屋归属的那些事儿 你都造吗?

发布日期:2016-08-15 00:00:00 来源:http://www.lnyqls.com 点击:

婚姻继承与房屋归属的那些事儿 你都造吗?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高洁)随着房价起起伏伏,使不少市民开始将资产配置的目光转向了不动产,房子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现实中的感情分分合合,万一离婚了,房子归谁呢?如果一方继承了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呢?下面,记者为大家说说婚姻与房子的那些事儿。

一、关于契税与公积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尾号为“8341”的网友: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房产(商铺)如要加另一方名字,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市财税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婚后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为另一方还贷

手机尾号为“8573”的网友:我和我老婆这个月领的结婚证,房子是我婚前独立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房产证名字就我一个,那我老婆的公积金能取出来或者帮我一起还按揭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之和。

二、关于房子所有权

婚后父母买房,归谁所有?

网友“87985”:房子是我爸在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这个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市司法局:新的婚姻法解释对上述问题做了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非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上述问题是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尾号为“3587”的网友:我和我老婆婚前各有一套有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名字都是单独一方。我这套房子首付及按揭都是我父母出的,婚后我这套房子按揭部分的钱算我名下,还是夫妻共有?

市司法局:按揭的钱是属于债务清偿,并没有属于谁的问题。该房属于您个人婚前财产,按揭的贷款属于您婚前的个人债务,如果有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话,离婚时才需要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一方父母离世未立遗嘱房子归夫妻吗?

微博网友“宁波小鱼”:一对夫妻,其中一方父母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突然离世,留下一套房子,该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请问这套房子是属于一个人的,还是夫妻双方的呢?假若拆迁得到赔款,这笔钱算个人还是夫妻双方?

市司法局:1、一方父母均去世的,其留下的房产属于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2、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你反映的情况没有立遗嘱,如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就该夫妻一方继承,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今后拆迁,所得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所得房产如何认定?

尾号为“7133”的网友:房屋拆迁后父亲的房子给了儿子,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而儿子也已婚,那这房子算是婚后财产吗?如离婚妻子可以分房子吗?

市司法局:1.首先,夫妻之间的财产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之分,只有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婚后取得的财产也有可能构成个人财产。

2.如果该房屋的赠与或继承发生在婚前,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的赠与或继承发生在婚后,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当初曾在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可以共同平分,也可以不平分。对于该房屋的归属,双方可以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法院会考虑多方因素进行分割。

三、关于房产分割

一方独立付首付,房产分割时首付能否扣除?

网友“bobo785”:婚前自己出资付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把老婆的名字加上,那么这个房子就变夫妻共同财产了吗?以后万一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完全平分还是可以扣除自己的首付款后再平分?

市司法局:首先,如果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即视为房屋为共同财产;其次,对于按揭付款的房屋,如果未付清的,那么夫妻共同还贷的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都争取房屋,取得房屋的补偿给未取得房屋的相应的价款;如果房屋已经付清,原则上,因为未明确婚前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在日后房屋处理时如何分割,因此,也可以视为一方的赠与,一旦认定为赠与,那么房屋确定或评估的价款属于平分。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是否要扣除婚前支付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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