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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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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对策

发布日期:2017-06-27 00:00:00 来源:http://www.lnyqls.com 点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青少年犯罪已经严重困扰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妨碍着家庭和社会德稳定。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成因是多方面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青少年犯罪特点着手,进而理清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否则我们的研究只是纸上谈兵。

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有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

(二)、犯罪形式团伙化。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但是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

(三)犯罪类型多样化。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四)犯罪主体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如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和2010年3月河南郑州警校的强奸杀人案。

(五)犯罪方式智能化。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贪图享乐、不劳而获的不良动机是青少年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复杂原因,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地辍学步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职业,无收入,当他们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社会群体。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家庭功能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我国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标志,开始进入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相应,家庭的功能开始发生变化并在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方面逐步失调。

1、过分溺爱、放纵型家庭: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断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是袒护孩子,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这些青少年任性、骄傲,以自我为中心,利已思想严重,一旦生活发生波折,就会显得非常脆弱、焦躁,或自暴自弃,或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社会。

2、“严管”型家庭: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甚至赶出家门。这样的教育,往往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使孩子在心理上与父母为敌,也形成冷漠缺失人格。

3、父母行为不良型家庭:有的父母失业待岗在家,整天不思进取,沉醉在麻将桌上,对子女的学业不闻不问。还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给子女以错误的引导作用,并刺激他们模仿,在其心灵中孕育了违法犯罪的种子。

4、贪欲型家庭:这种家庭,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什么都围绕着金钱转,使孩子耳濡目染,为获取金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5、结构缺损型家庭: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给子女心理造成的伤害使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人格和情感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不合群的孤僻个性,或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切。

(三)学校原因。

应试教育下的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教学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原因。

近年来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青少年就是在消极丑恶环境的影响诱惑下,放弃了远大的理想,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快男歌女及追星使大多数青少年梦想一夜成名,放弃艰苦奋斗,脚踏实际。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非法音像制品,是他们争相仿效江湖义气和哥们义气等封建糟粕,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割据势力。有的沉迷于网吧、歌舞厅无法自拔,暴力游戏使他们变得冷漠、残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心理原因。

青少年所处的年龄段以及自身的心理状态与犯罪的形成密切相关。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

(六)就学和就业原因。

初中毕业升学率和社会就业率偏低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学业成绩差,一些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批评、挖苦,这种潜在的环境使他们成为学生群体中孤独的竞技者。精神上德挫折,经济上的拮据及流入社会后能够受到的法制、道德教育十分有限,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他们的内心彷徨失措,形成异常的心理、人格障碍及性格扭曲,铺就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家庭、社会、学校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治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认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 “全党全社会都要十分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级领导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观念。

必须重视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中心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处世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及性格特征,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子女的成长。首先,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示范和榜样的力量时无穷的。其次,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曾强亲和力,潜移默化地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再次,家庭的管理与约束对子女的行为和子女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自古就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观念,孟母三迁的故事也给我们最好的启示。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家庭教育应该以科学、健康的方法教育青少年,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在法制教育中,家长要带头学法、懂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同时,要教育孩子努力学习法律,不断增强法律观念,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父母要与正确对待子女所具有的时代心理特征及合理要求,关心他们的成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尊重理解,当发现子女产生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甚至严肃的批评,帮助其及时改正;子女的优点和成绩要给予肯定,要激励他们不断前进,更要尊重他们的兴趣、人格和独立性,注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加强心理卫生教育。

(三)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体往往缺乏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念。首先,学校要对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一些“问题少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帮教。要将法制教育贯穿在整个学校教学的全过程,教育主管部门要规定每一所学校每周开设法制教育课,可以采取聘请校外辅导员讲课、开设法制讲座、组织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印制一些常见的法律、法规以及诸如“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怎样才能预防违法犯罪”等常识的小册子分发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再次,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构建法制教育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立体教育模式。

(四)积极开展以教育感化为主的帮教措施。

司法、教育和共青团、妇联及各级政府部门都要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对本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劣迹青少年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监管控制,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等单位成员组成帮教小组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帮教,积极地向被帮教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心灵复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五)净化社会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社会风气,,使社会环境得到净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

好的环境基础。同时,公安、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要联手行动,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制品的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传播渠道。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经常性地对网吧、发廊、歌舞厅、迪厅、酒吧等公共场所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扩大青少年的升学渠道和就业机会。

现在,每年大量因无法继续升学流入社会的初中毕业生。要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从扩大学校的升学率着手,努力普及高中教育,增加青少年的就学机会,不断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

总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治安以及国家的未来,它不仅符合青少年本身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才能保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快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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