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案件代理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13904170476

公司电话:0417-6274299
公司邮箱:18341720666@163.com

公司网址:www.lnyqls.com

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大厦7层


出了事故怎么走保险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出了事故怎么走保险

发布日期:2023-08-22 00:00:00 来源:http://www.lnyqls.com 点击:

法律分析: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在4S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自己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一起去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自己,先把钱给对方也行,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第二年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案件代理如果发生人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在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相关标签:交通事故

最近浏览:

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乔主任

联系电话: 13904170476

公司电话: 0417 6274299

公司邮箱: 18341720666@163.com

网址:www.lnyqls.com

公司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大厦7层

主营区域: 盘锦 大连 鲅鱼圈 天津 长沙 北京 武汉 沈阳 营口 辽宁

aa.png


在线留言

Copyright Chttp://www.hdldjg.cn/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备案:辽ICP备19006585号-2         技术支持: 营口中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