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案件代理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13904170476

公司电话:0417-6274299
公司邮箱:18341720666@163.com

公司网址:www.lnyqls.com

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大厦7层


民事诉讼时效延长条件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专业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延长条件

发布日期:2019-10-29 16:13:23 来源:http://www.lnyqls.com 点击: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案件代理,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案件代理

  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相关标签:案件代理

上一篇:什么是诉讼时效
下一篇:没有了

最近浏览:

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乔主任

联系电话: 13904170476

公司电话: 0417 6274299

公司邮箱: 18341720666@163.com

网址:www.lnyqls.com

公司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大厦7层

主营区域: 盘锦 大连 鲅鱼圈 天津 长沙 北京 武汉 沈阳 营口 辽宁

aa.png


在线留言

Copyright Chttp://www.hdldjg.cn/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       备案:辽ICP备19006585号-2         技术支持: 营口中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