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拟按照下列进度办理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
1
)代理合同生效后
七
个工作日内,我所应向贵行提交书面的代理工
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
(
2
)贵行决定起诉的,我所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资料通知后
七
个工
作日递交起诉资料至法院,
贵行缴纳法院受理费完毕后完成起诉的立案工作。
(
因
贵行的缴费时间我所无法控制,故无法确定案件的受理期限。)
(
3
)
法院受理案件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我所应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线索的排查
工作,并向贵行提交债务人财产状况的书面清单。
(因需以法院受理通知书查证
财产,故需待法院受理后我所方能开展财产取证工作。)
(
4
)贵行决定对债务人进行财产保全的,我所应在收到贵行书面盖章资料
通知后
七
个工作日提交保全申请至法院,
贵行保全缴费完毕后由法院完成
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
(保全需由贵行完成缴费后法院才会下裁定予以保全,
而
裁定下发后至法院完成保全的周期并非由律师掌握,
故无法对此部分期限予以明
确。)
(
5
)甲方决定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通知